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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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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10 19:29
  • 来源: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 4月1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主持会议,华伟、胡军、许亚南、印黎晴及陈国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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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局局长杨国胜关于我市智慧交通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海滨相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张平指出,智慧交通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出行效率,改善交通环境。近年来,市公安局在推进智慧交通建设上思想重视、举措有力、成效明显,值得肯定。他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握宁波城市定位,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一体化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智慧交通综合平台建设,通过优化交通信号灯控制、推广智能交通应用等方式,不断提升交通服务的便捷性,更好满足老百姓出行需求。要注重数智赋能。坚持实用实效导向,更好发挥数据在风险预警、业务监督、决策支持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强新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推动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交通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机制创新,推动交通数据的整合和共享,更加精准开展公众出行需求分析、交通运行态势监测、交通问题预警诊断,提升交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要助力社会治理。积极引进和吸收国际国内先进的智能交通技术和经验,加强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好智慧交通建设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信息安全风险和资源投入浪费。积极探索智慧交通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融合运用的路径,不断完善交通空间布局和统筹软件硬件设施建设,实施人性化、科学化、精细化交通管理,营造平安有序、便捷高效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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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竺培楠关于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教育局2022年度预算绩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跟踪督办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王安静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跟踪督办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蒉开波关于确定2024年立法后评估项目的汇报;市商务局局长励成杰关于《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竺培楠相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暨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关于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等实施方案。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2024年4月至5月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工委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各工委副主任等列席会议。